全站搜索
信息详情
文章正文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不再单独备案了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15-02-06 23:45:08    文字:【】【】【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不再单独备案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3项企业所得税事项取消审批后加强后续管理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号
)的规定:实行查账征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办理2014年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通过填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3号)之《基础信息表》(A000000表)中的“104从业人数”、“105资产总额(万元)”栏次,履行备案手续,不再另行备案

【解读】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3号)规定,小型微利企业预缴自行享受优惠,无需审核批准,但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同时将企业从业人员、资产总额情况报税务机关备案。
  去年底,税务总局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3号),其《基础信息表》(A000000表)可以要求企业填报“从业人数”、“资产总额”等情况,税务机关可以据此进一步简化后续管理。在此情况下,实行查账征税小型微利企业进行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可以通过填报《基础信息表》相关栏次履行备案手续,不再另行备案。对于核定征税的小型微利企业,由于其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未反映“从业人数、资产总额”情况,暂时仍需按照现行规定备案。税务总局将尽快启动核定征税企业季度预缴所得税申报表的修订工作,届时,也可以相应简化备案手续。

脚注信息

1.高升桥校区:成都市一环路高升桥罗马假日广场盈丰楼601室 联系电话: 139 8073 8486(魏老师)028-85109568  QQ:2801255871 官方微信号:scyykj  2.华阳校区: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街道天府大道南段846号 联系电话: 139 8073 8486(魏老师)028-85109568   QQ:2801255871 3.顺城街校区:成都市顺城大街248号世界贸易中心A座1105室  联系电话: 135 5111 7825(魏老师)028-85109568 QQ:2801255871   官方微信号:scyykj蜀ICP备12017891号 友情链接: 成都会计培训 成都会计培训班  卓力教育  


蜀ICP备12017891号
安全联盟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