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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中级冲刺班《经济法》模拟试题(2)参考答案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18-08-28 11:14:35    文字:【】【】【
2018年全国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冲刺班
《经济法》模拟试题(二)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本类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
   1【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代理的适用范围。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如遗嘱、婚姻登记、收养子女等。
   2【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仲裁的适用范围。根据《仲裁法》的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纠纷,可以仲裁,选项D正确。与人身有关的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是不能进行仲裁的,选项A不正确。其次,仲裁事项必须是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且当事人有权处分的财产权益纠纷。由强制性法律规范调整的法律关系的争议不能进行仲裁。行政争议不能仲裁,选项C不正确。另外,由于劳动争议和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不同于一般的经济纠纷,它们在解决纠纷的原则、程序等方面有自己的特点,应适用专门的规定,因此《仲裁法》不适用于解决这两类纠纷,选项B不选。
   3【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诉讼管辖。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4【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公司法人财产权。根据规定,公司为“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5【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6【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根据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因此,一个法人企业也可以设立一人有限公司。故A选项表述错误。
   7【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选项D不当选);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选项B不当选);(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选项C不当选)。
   8【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股份转让的限制。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因此选项A不符合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因此选项CD不符合规定。上市公司董监高所持股份不超过1000股的,可一次全部转让,不受25%比例的限制,因此选项B符合规定。
   9【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合伙人财产份额转让的规定。《合伙企业法》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10【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公司债券的发行。筹集的资金拟用于修建职工活动中心属于非生产性支出,是不符合规定的。
   11【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投保人的告知义务。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2【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保险金数额的计算。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保险公司按照50%(保险金额÷保险价值即60万÷120万)的比例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80×50%=40万元)。
   13【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票据权利的消灭。持票人对商业汇票的出票人的追索权,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
   14【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票据抗辩。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但如果该票据已被不履行约定义务的持票人转让给第三人,而该第三人属善意、已对价取得票据的持票人,则票据债务人不能对其进行抗辩。
   15【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要约的撤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的要约不可撤销,选项A正确。
   16【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新要约。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李某当日的传真回复要求分期付款属于实质性变更,是新要约。陈某未回复,即未作出承诺。8月3日李某再次发出的传真,又是新的要约。
   17【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代位权。债权人应当以自己的名义行使代位权,选项A错误;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无需债务人同意,选项B错误;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选项C错误。
   18【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保证责任与保证期间。根据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履行期限做了变动,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期间。另外,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6个月。
   19【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抵押物登记。以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设定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权自登记之日起设立。
   20【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适用定金罚则。因合同关系以外第三人的过错,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适用定金罚则。受定金处罚的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第三人追偿。本题中,甲公司提供的第一批电视机是因为不可抗力导致未能交付,因此不适用定金罚则,甲公司提供的第二批电视机是因为第三人的原因导致未能交付,因此适用定金罚则。
21【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取得工资的服务属于非营业活动(选项A),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为聘用的员工提供服务属于非营业活动(选项B);单位或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用于公益事业或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不属于视同销售服务(选项C);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属于视同销售无形资产(选项D)。
   22【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销项税额=(200+120)/(1+17%)×17%=46.5(万元)。
   23【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一般纳税人提供管道运输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2017年12月发生的销项税额为3000×11%+50÷(1+11%)×11%=334.95(万元)
  当期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150万元,应纳税额为334.95-150=184.95(万元)
  当期实际税负为184.95÷[3000+50÷(1+11%)]=6.07%,超过了3%的标准。
  该管道运输公司2017年12月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为[3000+50÷(1+11%)]×3%=91.35(万元)
  可申请办理即征即退的增值税为184.95-91.35=93.6(万元)
   24【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销售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视同销售收入,本题的销售收入=3000+200=3200(万元),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销售收入的5‰=3200×5‰=16(万元),18×60%=10.8(万元);因此本题选项A正确。
   25【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限额的,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非保险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佣金扣除限额=20×5%=1万元<2万元,准予扣除的是1万元。
   26【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
准予扣除的限额=300×12%=36万元<50万元,所以准予扣除36万元。
 27【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当年抵扣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但股权持有须满2年。则甲创业投资企业2013年度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对乙公司的投资额可以抵免的数额=120×70%=84(万元)。
 28【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预算收入。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和完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的意见》,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逐步将一般性转移支付占比提高到60%以上。
   29【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是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
   30【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商标注册的审核。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9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
二、多项选择题(本类题共15小题,每小题2分,共30分。每小题备选答案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
1【参考答案】A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选项BD是事实行为,不是法律行为。
   2【参考答案】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仲裁法》的适用范围。由于劳动争议和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不同于一般的经济纠纷,它们在解决纠纷的原则、程序等方面有自己的特点,应适用专门的规定,因此,《仲裁法》不适用于解决这两类纠纷,选项B错误;与人身有关的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是不能进行仲裁的,因此选项C错误;仲裁事项必须是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且当事人有权处分的财产权益纠纷。由强制性法律规范调整的法律关系的争议不能进行仲裁。因此,行政争议不能仲裁,选项D错误。
   3【参考答案】A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董事会的规定。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也可以有,不是应当有。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而不是由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长和副董事长不召集和主持董事会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而不是必须由全体董事共同推举。
   4【参考答案】A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规定: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5【参考答案】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股份公司的设立程序。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A选项中发起人应当在股款缴足之日起30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而不是60日。D选项中创立大会对通过公司章程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认股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而不是2/3以上。
   6【参考答案】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股东代表诉讼。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因违法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参考答案】A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合伙人的出资。有限合伙人不能以劳务出资。
   8【参考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临时报告中的重大事件。四个选项都是正确的。
   9【参考答案】A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上市公司的收购。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
  (1)投资者为上市公司持股50%以上的控股股东;
  (2)投资者可以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30%;
  (3)投资者通过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
  (4)投资者依其可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10【参考答案】A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质押背书。如果没有在票据上记载质押字样,进行了背书签章,不属于质押背书,构成了普通的背书转让。如果仅是签订质押合同,没有进行背书转让签章,也不构成质押背书。
   11【参考答案】BCD
【答案解析】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是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故选项BD不选。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是免征增值税的,对于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故选项C不选。
   12【参考答案】ABCD
【答案解析】购进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13【参考答案】CD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
   14【参考答案】A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商标侵权行为。根据《商标法》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以及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均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15【参考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商标注册。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不得作为商标使用,更不能注册。选项ABC当选。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不得作为商标注册。该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选项D中乙未曾使用,所以没有取得显著特征,不能作为商标注册,当选。
三、判断题(本类题共10小题,每小题1分,共10分。请判断每小题的表述是否正确,每小题答题正确的得1分,答题错误的扣0.5分,不答题的不得分也不扣分。本类题最低得分为零分)
   1【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审判监督程序。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2【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股东滥用股东权的责任。题目表述正确。
   3【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无需经其他股东同意。
   4【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公积金。股份有限公司以超过股票票面金额的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所得的溢价款以及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列入资本公积金的其他收入,应当列为公司资本公积金。
   5【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的责任承担。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6【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有限合伙人的入伙。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7【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财产保险的代位求偿。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未赔偿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8【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则该项研究开发费用可以扣除的数额=80+80×50%=120(万元)
   9【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对非居民企业取得的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
   10【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董事长不得兼任经理。
四、简答题(本类题共3小题,每小题6分,共18分)
1. 【参考答案】(1)出席该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孙某电话委托董事王某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不符合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时,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肖某委托董事会秘书杨某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不符合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时,只能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而不能委托董事之外的人代为出席。
  (2)首先,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讨论并一致通过的聘任财务负责人并决定其报酬的决议符合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该事项属于董事会职权范围。其次,批准公司内部设置方案不符合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公司董事由7人组成,董事张某反对,何某未出席,孙某、肖某委托不合法,实际只有3名董事同意,未达到全体董事的过半数。
(3)该次会议记录无须列席会议的监事签名。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董事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2.   【参考答案】
(1)甲、乙、丙、丁各自的主张能否成立?
①甲的主张不能成立。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故甲对其退伙前发生的银行贷款应负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②乙的主张不能成立。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人之间对债务承担份额的约定对债权人没有约束力,故乙提出应按约定比例清偿债务的主张不能成立,其应对银行贷款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③丙的主张不能成立。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以劳务出资成为合伙人,也应承担合伙人的法律责任,故丙也应对银行贷款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④丁的主张不能成立。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故丁对其入伙前发生的银行贷款应负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2)合伙企业所欠银行贷款应如何清偿?
   【参考答案】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因此,合伙企业所欠银行贷款首先应用合伙企业的财产清偿,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乙、丙、丁在合伙企业解散时,未清偿债务便分配财产,是违法无效的,应全部退还已分得的财产;退还的财产应首先用于清偿银行贷款,不足清偿的部分,由甲、乙、丙、丁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3)在银行贷款清偿后,甲、乙、丙、丁内部之间应如何分担清偿责任?
   【参考答案】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人由于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其按合伙协议约定的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据此,甲因已办理退伙结算手续,结清了对合伙企业的财产债务份额,如在银行的要求下承担了对外部债务的连带清偿责任,则可向乙、丙、丁追偿。乙、丙、丁应按合伙协议的约定分担清偿责任;如乙、丙、丁任何一人实际支付的清偿数额超过其应承担的份额时,有权就其超过的部分向其他未支付或未足额支付应承担份额的合伙人追偿。
3.   【参考答案】
  (1)理由不成立。根据规定,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题目中,持票人丙与甲之间并没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所以甲不能以乙交货不符合约定为由拒绝付款。
(2)理由不成立。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的,为见票即付。所以甲不能以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为由拒绝付款。
4.   【参考答案】
  (1)业务招待费的60%为:140×60%=84(万元)。
  业务招待费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的扣除限额=8800×5‰=44(万元)
  因此业务招待费应实际调增应纳税所得额为(140-44)=96(万元)
【答案解析】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2)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因此可以调减应纳税所得额280×50%=140(万元)。
  (3)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扣除限额=8800×15%=1320(万元)
  企业实际发生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为700+140=840(万元),因此可以全部扣除,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零。
【答案解析】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4)财务费用调增应纳税所得额=700÷7%×(7%-6%)=100(万元)
【答案解析】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部分。
  (5)对外捐赠的限额=845×12%=101.4(万元),因此实际捐赠的50万元准予全部扣除。支付给客户的违约金10万元非行政性罚款,可以在税前扣除。因此营业外支出中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零。
【答案解析】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6)职工福利费扣除限额=500×14%=70(万元),实际支出额为105万元,应调增所得额105-70=35(万元)。
  工会经费扣除限额=500×2%=10(万元),实际上缴10万元,可以全部扣除,不调整所得额。
  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500×2.5%=12.5(万元),实际支出额为20万元,应调增所得额20-12.5=7.5(万元)。
【答案解析】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7)甲企业2012年度应纳税所得额=845(会计利润)+96(业务招待费调增)-140(三新开发费用)+100(财务费用)+35(职工福利费调增)+7.5(教育经费调增)=943.5(万元)
五、综合题(本类题共1题,共12分)
 【答案解析】
  (1)进项税额=280×17%+10×11%=48.7(万元)
  (2)企业应向海关缴纳增值税=(120+11+13)×(1+7%)×17%=26.19(万元)
  (3)销项税额=28.08÷(1+17%)×17%=4.08(万元)
  (4)销项税额=1040×17%+5.85÷(1+17%)×17%=177.65(万元)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5)需要缴纳。销项税额=0.75×10×17%=1.28(万元)。
  纳税人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纳税人有视同销售而无销售额的,按照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6)需要缴纳。销项税额=1×(1+10%)×2×17%=0.37(万元)。
  纳税人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纳税人有视同销售而无销售额的,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①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②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③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脚注信息

1.高升桥校区:成都市一环路高升桥罗马假日广场盈丰楼601室 联系电话: 139 8073 8486(魏老师)028-85109568  QQ:2801255871 官方微信号:scyykj  2.华阳校区: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街道天府大道南段846号 联系电话: 139 8073 8486(魏老师)028-85109568   QQ:2801255871 3.顺城街校区:成都市顺城大街248号世界贸易中心A座1105室  联系电话: 135 5111 7825(魏老师)028-85109568 QQ:2801255871   官方微信号:scyykj蜀ICP备12017891号 友情链接: 成都会计培训 成都会计培训班  卓力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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