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账班课堂要点(二十一):城市维护建设税与教育费附加基本常识
一、城市维护建设税
(一)城市维护建设税概述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对从事工商经营,并实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属于特定目的税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是指实际缴纳“三税”的单位和个人。
(三)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
城市维护建设税实行差别比例税率。根据纳税人所在地区,共分三档:
市区:7%;县城、镇:5%;不在市区、县城、镇的:1%。
(四)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
【注意1】纳税人因违反“三税”有关规定而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不作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
【注意2】纳税人在被查补“三税”和被处以罚款时,应同时对其城市维护建设税进行补税、征收滞纳金和罚款。
【注意3】“三税”要免征或减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同时减免。
【注意4】对出口产品不退还已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对进口货物不征收城建税。
(五)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比较简单,计税方法基本上与“三税”一致,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实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适用税率
(六)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免规定
1.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已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2.海关对进口产品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3.对“三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的,除另有规定外,对随“三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一律不予退(返)还。
二、教育费附加
(一)教育费附加概述
教育费附加是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以其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为计算依据征收的一种附加费。
(二)计算:
应纳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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