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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中级冲刺班《经济法》模拟试题(3)参考答案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18-08-28 11:12:25    文字:【】【】【
2018年全国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冲刺班
《经济法》模拟试题(三)
一、单项选择题(本类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
   1【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仲裁协议。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题目中是在“首次开庭后”才提出异议,因此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
   2【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仲裁的裁决。裁决应按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可以记入笔录。本题中,如果3名仲裁员产生2种不同意见,按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裁决。
   3【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诉讼时效。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
   4【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方式。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5【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股东会临时会议。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6【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监事会职权。根据《公司法》规定,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依照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选项B是董事会的职权。
   7【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国有独资公司的规定。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因此选项A表述错误。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因此选项B表述错误。监事会主席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监事会成员中指定,因此选项D表述错误。
   8【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股份公司中股份的回购。根据规定,公司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而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本题中,该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为8000万股,则公司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而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400(8000×5%=400)万股。选项A正确、B错误。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因此选项CD错误。
   9【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法定公积金的相关规定。根据规定,法定公积金按照公司税后利润的10%提取,当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以不再提取,故B选项正确;提取公积金制度是国家规定的一项强制性制度,各国公司法一般都有规定,故A选项错误;
股份有限公司以超过股票票面金额的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所得的溢价款,以及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列入资本公积金的其他收入,应当列为公司资本公积金,故C选项错误;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故D选项错误。
   10【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个人独资企业持续偿债的规定。(1)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因此选项A不符合法律规定;(2)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然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因此选项C不符合法律规定;(3)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出资,则应当依法以其“个人财产”(而不能用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因此选项B不符合法律规定;所以本题只有D选项符合法律规定。
   11【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合伙企业的损益分配。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12【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人身保险合同的特殊条款。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导致其伤残或者死亡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13【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票据的伪造。A属于票据变造不是伪造;被伪造签章者不承担票据责任,故持票人即使是善意取得,对被伪造人也不能行使票据权利。B不正确;票据上有伪造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C正确;对伪造人而言,由于票据上没有以自己名义所作的签章,因此也不承担票据责任。但是,如果伪造人的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还应承担刑事责任。D不正确。
   14【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合同履行的规则。当事人就履行地点约定不明确,依照相关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本题是交付货物,应当在出卖人王某所在的乙地江边履行。
   15【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浮动抵押。根据规定,经当事人书面协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可以将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实现抵押权时的动产优先受偿。上述抵押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
  本题中,由于是抵押期间甲企业将生产设备转让给丙公司,因此是在浮动抵押的抵押财产未“确定”之前发生的转让行为,可以认定为是正常经营活动的转让,即便丙公司知情,但其已经支付了合理的价款并取得了甲企业交付的生产设备,因此属于正常经营活动中已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此时乙银行不能以抵押权对抗丙公司。
【提示】如果抵押财产“确定”之后发生的转让行为,要看浮动抵押是否办理了登记,如果登记的,那么可以对抗一切第三人(包括买卖和再抵押、质押等),如果未登记的,要判断第三人是否为善意的,抵押权人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但是可以对抗非善意的第三人。
   16【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保证合同和质押。主合同中虽然没有保证条款,但是,保证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或者盖章的,保证合同也成立。因此选项B的说法错误。根据规定,质押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本题中轿车没有交付,因此质权没有设立。因此选项CD的说法错误,选项A的说法正确。
   17【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主要考核标的物提存的规定。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题目中,甲是债权人,债务人乙将标的物提存后,风险是甲承担。
   18【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合同解除。根据规定,标的物为数物,其中一物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可以就该物解除。本题中,由于标的物是数物,因此其中几种物不符合约定的,甲可以就不符合约定的E和F附带的维修工具解除。
   19【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建设工程合同中,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20【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租赁合同。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21【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图书适用低税率货物,则该书店此项业务的增值税销项税额=111÷(1+11%)×11%=11(万元)。
   22【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交通运输服务税率11%,信息技术服务税率6%,建筑服务税率11%,不动产租赁服务税率11%。
   23【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销售商品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本题中,2015年5月20日发出产品,所以应从该日开始确认收入。
   24【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销售商品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本题中,2015年5月20日发出产品,所以应从该日开始确认收入。
   25【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许扣除。准予扣除的利息为200×0.3%×4=2.4万元。
   26【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企业所得税禁止扣除项目,包括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27【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预算的审批。根据《预算法》的规定,报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的预算草案应当细化。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按其功能分类应当编列到项。
   28【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决算。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财政部门编制本级决算草案,经本级政府审计部门审计后,报本级政府审定,由本级政府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
   29【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及例外。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选项A是侵权行为。选项B是权利用尽,选项C是在先使用,选项D是为科研和实验的使用,这三项不视为侵权。
   30【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政府采购程序。根据规定,采用招标方式进行政府采购的,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天。
二、多项选择题(本类题共15小题,每小题2分,共30分。每小题备选答案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
   1【参考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审判程序。四个选项均正确。
   2【参考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诉讼时效制度。当事人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但对下列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1)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2)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3)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4)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权。
   3【参考答案】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抽逃出资的认定。根据规定,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请求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2)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3)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4)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
   4【参考答案】A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回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退出公司:(1)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5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5【参考答案】A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股东大会职权。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6【参考答案】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个人独资企业名称。个人独资企业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或“公司”字样。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可以叫厂、店、部、中心、工作室等。
   7【参考答案】A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要约收购。根据规定,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因此,选项C错误。
   8【参考答案】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格式条款。格式条款具有“合同无效情形与免责条款无效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9【参考答案】A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保证和保证人。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选项A当选。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选项C当选。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选项D当选。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选项B合同有效,不选。
   10【参考答案】A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权利质押。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1)汇票、支票、本票;(2)债券、存款单;(3)仓单、提单;(4)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5)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6)应收账款;(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土地承包经营权只能抵押,不能质押。
   11【参考答案】A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买卖合同检验。根据规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发现或者应当发现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合理期间内通知出卖人。买受人在合理期间内未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两年内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在上述“检验期间”、“合理期间”、“两年期间”经过后,买受人主张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本题中甲在两年期间过后才提出质量不符合约定,人民法院不再支持。
   12【参考答案】AB
【答案解析】选项CD属于不征税收入,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13【参考答案】A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政府采购方式。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一般是国家作为投资主体的项目或者是涉及到公共利益的项目,因此需要在程序上进行严格限制。根据《招标投标法》第三条的规定,除了企业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厂房改造之外的其他项目;均属于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
   14【参考答案】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废标的具体情形。根据《政府采购法》第36条的规定,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才是是需要废标的法定情形,A选项错误。
  15【答案】ABC
  【解析】选项D:公司不得接受以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三、判断题(本类题共10小题,每小题1分,共10分。请判断每小题的表述是否正确,每小题答题正确的得1分,答题错误的扣0.5分,不答题的不得分也不扣分。本类题最低得分为零分)
   1【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根据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公司的解散。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以及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等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汇票的背书。汇票的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此时丁可以向甲、丙追索。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乙对丁不承担票据责任。
   4【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合同订立的形式。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5【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债务相互抵销。因故意实施侵权行为产生的债务,不能抵销。
   6【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融资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应当履行占有租赁物期间的维修义务。
   7【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政府采购当事人。
   8【参考答案】√
9【答案】×
【解析】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10【答案】×
  【解析】普通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四、简答题(本类题共3小题,每小题6分,共18分)
1. 【参考答案】
  (1)董事会无权作出融资担保决议。根据规定,上市公司在一年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题目中担保金额4000万元,超过总资产1亿元的30%,应当是股东大会特别决议。
  (2)不能聘任刘某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根据规定,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题目中乙公司是甲上市公司最大股东,而刘某在乙公司任职,属于“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3)董事会通过向丙公司投资的方案不合法。根据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题中出席会议的6个董事中有4个是关联董事,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参考答案】
  (1)合伙协议可以约定每月支付甲3000元的报酬。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要求在合伙协议中确定执行事务的报酬及报酬提取方式。本题中,甲为普通合伙人,合伙协议约定甲执行合伙事务并向其支付报酬是符合规定的。
  (2)不视为乙在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①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②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③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④获取经审计的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⑤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⑥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
  ⑦执行事务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时,督促其行使权利或者为了本企业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⑧依法为本企业提供担保。本题中,乙参与选定承办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不视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3)合伙协议可以约定A企业的利润全部分配给甲和乙。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企业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3. 【参考答案】
  (1)本案中,出票人为被保证人。根据规定,保证人在汇票或者粘单上未记载被保证人的名称的,已承兑的汇票,以承兑人为被保证人;未承兑的汇票,以出票人为被保证人。本题是见票即付的汇票,无需承兑,所以出票人为被保证人。
  (2)保证日期是2010年3月8日。根据规定,保证人在汇票或者粘单上未记载保证日期的,以出票日期为保证日期。本题的出票日期是2010年3月8日,则保证日期是2010年3月8日。
(3)机械厂可向食品厂、面粉厂、养鸡场行使追索权。
4. 【参考答案】
  (1)甲公司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甲公司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合法。根据规定,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证人为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的,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债权人自行承担。
  (2)郑某抗辩理由(1)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抗辩(1)不成立。根据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因此这里无论受让人是否知情,债权人都可以行使撤销权。
  (3)郑某抗辩理由(2)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抗辩(2)不成立。根据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题目中梁某得知后是在1年内行使撤销权,且没有超过行为发生后5年,撤销权未消灭。
五、综合题(本类题共1题,共12分)
   【参考答案】
  (1)甲公司主张抵押合同全部无效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甲公司主张全部抵押合同无效不成立。根据规定,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如果当事人在抵押合同中有这样的条款,该条款无效。该条款的无效不影响抵押合同其他部分内容的效力。
  (2)甲公司主张本案应由A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甲公司的主张不成立。根据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题目中甲公司在首次开庭前没有提出异议,那么法院继续审理,甲公司不能再主张由A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3)陈某的抗辩(1)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陈某的抗辩(1)不成立。根据规定,主合同中虽然没有保证条款,但保证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或盖章的,保证合同也成立。
  (4)陈某的抗辩(2)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陈某的抗辩(2)不成立。根据规定,不具有完全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保证人身份订立保证合同后,又以自己没有代偿能力要求免除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5)陈某的抗辩(3)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陈某的抗辩(3)成立。根据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题目中是债务人甲公司自己的财产提供抵押,所以债权人应当先就抵押物优先受偿。
  (6)李某的抗辩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李某的抗辩不成立。根据规定,公司债权人请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李某应当在抽逃出资100万元出资的本息范围内对债权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补充试题】
一、简答题
1. 【参考答案】
  (1)本案例中,支付的定金数额与约定的定金数额不符,有效定金数额应为多少?简要说明理由。
有效定金数额应为10万元。根据规定,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视为变更定金合同;收受定金一方提出异议并拒绝接受定金的,定金合同不生效。本题约定的定金是20万,但实际支付的定金是10万,且乙公司接受了定金数额并无异议,故视为变更定金合同,有效定金数额以变更后的金额10万为准。
  (2)甲公司转让债权的行为对丙公司是否生效?简要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不生效。根据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本题中甲转让债权给丁,并未通知丙,对丙不发生效力。
  (3)甲公司是否有权撤销赠与?简要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甲公司无权撤销赠与。根据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本题中甲的救灾捐赠具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不能撤销。
2.
   【参考答案】
  (1)王某、李某的答辩(1)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
不成立。根据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王某、李某的答辩(2)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不成立。根据规定,借贷双方未约定逾期利率的,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本题中当事人没有约定逾期利率,但约定借期利率24%,因此按照24%作为逾期利率。
  (3)王某、李某的答辩(3)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不成立。根据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本题中保证合同没有约定保证方式,因此视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保证人没有先诉抗辩权,只有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
3.
   【参考答案】
  (1)租赁合同约定的25年租期效力如何?简要说明理由。
租赁合同约定25年租期,只有20年的部分有效,剩余5年无效。根据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2)甲公司是否有权要求乙公司拆除休息室及设施?简要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拆除休息室及设施。根据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3)甲公司将房屋出售给丙公司后,租赁合同是否继续有效?简要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根据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二、综合题
 【参考答案】
  (1)不正确。
  对于企业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商品的,其赠品不属于捐赠,应按各项商品的价格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收入,其商品价格应以公允价格计算。洗涤剂每件应确认收入=40×40÷(40+10)=32(元);每瓶洗洁精应确认收入=40×10÷(40+10)=8(元)。
  (2)可以加计扣除的金额=(42-2)×50%=20万元。
【答案解析】企业从事规定项目的研究开发活动,其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实际发生的费用允许按照规定实行加计扣除。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①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以及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
  ②从事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③在职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奖金、津贴、补贴;
  ④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或租赁费;
  ⑤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
  ⑥专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
  ⑦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
  ⑧研发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费用。
  企业未设立专门的研发机构或企业研发机构同时承担生产经营任务的,应对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分开进行核算,准确、合理的计算各项研究开发费用支出,对划分不清的,不得实行加计扣除。
  (3)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提取折旧的最低年限为10年;则当年允许抵扣的折旧费=600÷(10×12)×8=40万元。企业自己提取的折旧=600÷5×(8÷12)=80万元。需要纳税调整的金额=80-40=40万元。
  (4)以土地使用权对外投资,发生了资产评估增值,土地账面价值5000万元,公允价值8000万元,应对其增值部分3000万元缴纳企业所得税。
  (5)罚款不得扣除,诉讼费用可以扣除。按照税法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支出不得扣除。同时规定,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不包括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罚款和诉讼费。
  (6)不得扣除。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均不得在税前扣除。

脚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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