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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初经济法基础》内部习题 不定项选择题(1)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19-02-11 22:17:12    文字:【】【】【
2019年《初经济法基础》内部习题 不定项选择题(1)

本内容较难,请大家打印出来,做5-8遍。


第三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第三节 票据
第1题:甲公司的开户银行为P银行。2016年4月1日,甲公司委派员工张某携带一张公司签发的出票日期为2016年4月1日,金额和收款人名称均为空白的转账支票赴乙公司洽谈业务,为支付货款,张某在支票上填写金额15万元后支付乙公司。当日,为偿还所欠丙公司劳务费,乙公司将支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在背书栏内记载了“不得转让”,未记载背书日期。丙公司持票到P银行提示付款,被拒绝支付。丙公司拟行使追索权以实现票据权利。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别回答下列小题。
1.关于甲公司签发支票行为的效力及票据当事人的下列表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因出票时未记载收款人名称,支票无效  B.P银行是支票的付款人
C.因出票时未记载确定的金额,支票无效  D.甲公司是支票的保证人
2.关于乙公司将支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行为效力的下列表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丙公司再背书转让该支票,乙公司对丙公司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B.背书时附“不得转让”的条件,背书无效
C.未记载背书日期,背书无效    D.未记载背书日期,视为在支票到期日前背书
3.关于丙公司提示付款的下列表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丙公司提示付款期限为2016年4月2日起10日  B.支票无效,丙公司无权提示付款
C.丙公司提示付款期限为2016年4月1日起10日  D.丙公司可以委托开户银行向P银行提示付款
4.关于丙公司行使票据追索权的下列表述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丙公司应按照先乙公司后甲公司的顺序行使追索权
B.丙公司只能对乙公司或甲公司其中之一行使追索权
C.丙公司不享有票据追索权   D.丙公司可以同时对甲公司和乙公司行使追索权

1【参考答案】B
【解析】支票的绝对记载事项有:表明支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委托,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未记载上述规定事项之一的,支票无效。注意收款人不是支票的绝对记载事项。
2【参考答案】AD
【解析】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未记载背书日期,视为在支票到期日前背书。(本试题由宇越教育独家研发,侵权必究,宇越教育官方微信:scyykj)
3【参考答案】CD
【解析】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自出票日起10日,所以丙公司提示付款期限为2016年4月1日起10日。
4【参考答案】ABC
【解析】追索权不分先后。

2题:2015年6月22日,甲签发了一张转账支票给乙,6月28日,乙背书转让给丙,7月15日,丙去甲开户银行Q银行提示付款,Q银行拒绝付款。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该票据的付款人为(    )。
A.甲  B.乙  C.丙  D.Q银行
2.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记载事项中,甲可以授权乙补记的有(    )。
A.出票日期  B.收款人名称  C.出票金额  D.付款人名称
3.关于丙公司行使票据权利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丙公司有权向乙公司行使追索权  B.丙公司有权向Q银行行使追索权
C.Q银行有权拒绝付款  D.丙公司有权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
4.丙向甲行使追索权的期限自出票日起(   )。
A.6个月  B.1个月  C.2年  D.3年

1【参考答案】D
【宇越教育解析】支票的付款人为出票人的开户银行。
2【参考答案】BC
【宇越教育解析】支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未补记前不得背书转让和提示付款。
3【参考答案】CD
【宇越教育解析】(1)选项ABD: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之日起10日。支票的持票人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付款的,丧失对出票人(甲)以外的前手的追索权;(2)选项C:持票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提示付款的,支票的付款人有权拒绝付款。
4【参考答案】A
【宇越教育解析】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6个月。(本试题由宇越教育独家研发,侵权必究,宇越教育官方微信:scyykj)

节 银行卡
第1题:2015年1月张某为方便投资理财、网上购物等需求到P银行办理一张借记卡并开通网上银行业务。转入到期存款20万元。(本试题由宇越教育独家研发,侵权必究,宇越教育官方微信:scyykj)
(1)2016年2月张某在P银行申领一张信用卡用于日常生活消费。
(2)2016年8月因女儿李某(15周岁)即将到外地上学,为便利其学习生活,张某拟为李某申办一张信用卡,到Q银行咨询相关事宜。
(3)2017年3月张某的信用卡丢失,因担心被盗刷,遂申请销户。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1.张某通过其网上银行可以办理的业务是(    )。
A.在某网站购物向商家支付货款  B.向李某的银行结算账户转款
C.向张某的股票投资账户转款   D.为张某的信用卡消费还款
2.李某使用其信用卡可以办理的业务是(    )。
A.将该卡预借现金额度内的资金划转到李某的银行结算账户B.将该卡预借现金额度内的资金转到张某本人的银行结算账户
C.通过银行柜面业务提取现金   D.通过ATM等自助机具提取现金
3.关于张某为女儿李某申办信用卡的下列表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张某出示本人和李某的身份证即可为李某办理信用卡
B.张某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再办一张信用卡交由李某使用
C.张某不符合信用卡申领条件,不能申领
D.李某申办信用卡需要父母提供相关担保
4.关于张某信用销户有关事项的下列表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P银行受理注销之日起45日后,该卡账户方能被清户 B.张某须还清该卡的全部透支利息
C.P银行应收取该卡的销户手续费                    D.张某须还清该卡的全部交易款项

1【参考答案】ABCD
2【参考答案】BCD
3【参考答案】C
4【参考答案】ABD

第2题:个人在银行办理了一张贷记卡,一张准贷记卡,透支额度均为20000元,到期还款日都为次月的25日,5月15日,在商场用贷记卡购入钻石戒指价值10000元,6月15日用准贷记卡购入物品价值12000元,其中2000元属于备用金,10000元为透支,7月15日到银行还准贷记卡的款项。(本试题由宇越教育独家研发,侵权必究,宇越教育官方微信:scyykj)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个人在银行办理信用卡应向发卡银行提交(    )。
A.应提供本人完税证明  B.本人信用报告  C.申请表  D.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贷记卡透支10000元购买钻石戒指的免息还款期为(    )。
A.24天  B.41天  C.60天  D.17天
3.购买钻石戒指10000元商店应支付的手续费为( )元。
A.78  B.125  C.80  D.38
4.7月15日还准贷记卡的金额为(    )。
A.12000  B.10000  C.12150  D.10150

1【参考答案】CD
【宇越教育解析】单位或个人申领信用卡,应按规定填制申请表,连同有关资料一并送交发卡银行。个人申领银行卡(储值卡除外),应当向发卡银行提供公安部门规定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经发卡银行审查合格后,为其开立记名账户。
2【参考答案】C
【宇越教育解析】免息还款期最长为60天。
3【参考答案】B
【宇越教育解析】餐饮、宾馆、娱乐、珠宝金饰、工艺美术品、房地产及汽车销售等行业结算手续费为交易金额的1.25%。本题需要支付的手续费为:10000×1.25%=125(元)。
【参考答案】D
4【宇越教育解析】(1)贷记卡持卡人支取现金、准贷记卡透支,不享受免息还款期待遇和最低还款额待遇,持卡人应当支付现金交易额或透支额自银行记账日起,按规定利率计算的透支利息。(2)贷记卡透支按月计收复利,准贷记卡透支按月计收单利,透支利率为日利率的万分之五,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此项利率调整而调整。故本题还款金额为:10000+10000×0.5‰×30=10150(元)


脚注信息

1.高升桥校区:成都市一环路高升桥罗马假日广场盈丰楼601室 联系电话: 139 8073 8486(魏老师)028-85109568  QQ:2801255871 官方微信号:scyykj  2.华阳校区: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街道天府大道南段846号 联系电话: 139 8073 8486(魏老师)028-85109568   QQ:2801255871 3.顺城街校区:成都市顺城大街248号世界贸易中心A座1105室  联系电话: 135 5111 7825(魏老师)028-85109568 QQ:2801255871   官方微信号:scyykj蜀ICP备12017891号 友情链接: 成都会计培训 成都会计培训班  卓力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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