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改革解读(六):对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影响。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是《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教材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考试的重点内容,此规定的修订势必影响考试内容。梳理如下:
1. 第十六条 持证人员参加继续教育采取学分制管理制度。持证人员继续教育相关规定由财政部另行制定。(原规定“持证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不得少于24小时”作废)
2.第十一条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在考试结束后及时公布考试结果,通知考试通过人员在考试结果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到指定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规定“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实行注册登记制度。持证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之日起90日内,填写注册登记表,并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向单位所在地或所属部门、系统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注册登记。持证人员离开会计工作岗位超过6个月的,应当填写注册登记表,并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向原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备案。”作废。)
3.其他内容我们将在课堂中重点讲解。
【解读】此规定意味着从2013年7月1日起,《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教材将面临大幅修订,建议考生关注教材的最新动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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